各二级教学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及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》(川公发〔2014〕75号)(通知已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或各学院书记OA)文件精神,公共上网服务场所(包括:1. 计算机机房;2.电子阅览室;3.可以上网的专业实验室)需建立实名认证制度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工作,现请你部门填写公共上网场所基本情况表(附件1)和管理信息系统基本情况表(附件2),并于2014年12月5日下午5:00前交至4113B胡老师处。
联系电话:84616931
附件:
[公共上网场所基本情况表]
[管理信息系统基本情况表]
信息网络中心
2014年11月28日